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张冬梅

7月16日,滕州市召开市民文明行为20条暨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。发布会上,针对记者提出的“小广告”和违规占道经营问题,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、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卢光智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
卢光智表示,为进一步加大“小广告”的清理和查处力度,维护良好城市形象,下一步将“小广告”专项管理工作同日常执法管理、环卫保洁工作结合,发现散发卡片、传单式小广告的立即制止并没收违法物品;发现建筑、地面、站牌、灯箱、垃圾筒等处张贴的小广告立即清理。同时,将根据《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一条第十款之规定处以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。同时,督促单位和商铺切实履行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,及时清除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、地面的“小广告”;充分发挥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督导作用,督促各镇街加强对背街小巷、社区内等区域“小广告”清理工作。另外,对所有乱涂写、乱张贴的“小广告”联系电话拍照取证,并将号码报通信部门停机封号;对于内容涉及诈骗、造假、高利贷、非法行医等的“小广告”,将移送公安、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予以打击;坚持疏堵相结合的原则,在城区部分路段增设信息张贴栏,为需要发布广告的市民提供帮助,防止乱贴乱画。

此外,对于违规占道经营的乱象,卢光智表示,将强化宣传教育、加强规范管理、实施首违不罚等措施。从提高经营户及市民的法律意识入手,广泛宣传市容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,提高守法经营意识。按照“主干道严禁、次干道严控、背街小巷规范”原则,在禁止区内,严禁设置各类占道经营;在严控区内,从严控制各类经营,坚决杜绝越线经营摊点等违章行为;在规范区内,经批准划定的临时摊点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摆放,不得影响行人通行和交通安全。同时,实施首违不罚,体现人情关怀。针对多数占道经营户大多是无固定职业、无稳定收入等情况,倡导人性化执法,坚持首违不罚,二次提醒,三次警告,尽量不处罚、不暂扣。在多次教育后拒不整改、拒不服从管理的将按照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有关规定,严格处罚。此外,实行“定人员、定时间、定区域、定职责”网格化管理,把执法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中队和个人;实行“定时加错时”巡查管理制度,将上班时间提前至早6:00,下班时间延长到晚10:00,重点突出早、晚对堵塞交通的易发区、敏感区、热点区的巡查监控,确保无断档、无间隙管理。努力做到既要“市容”,更要“繁荣”,还要市民的“笑容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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