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鲁网·闪电新闻11月1日讯为加强城市管理、净化市容环境、提高城市品质,有效遏制涂写刻画张贴“小广告”行为,10月31日,济南市城管委下发通知,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整治违法“小广告”行动。对涂写刻画张贴“小广告”的行为,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劝阻和举报,举报-。

所谓“小广告”,是指在城市建筑、道路、树木、线杆、路牌以及城市家具等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从事家政服务、市场营销、养老诈骗以及涉嫌黄赌、涉枪爆、制贩假证章公文等内容的违法违规广告宣传品。即日起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城市各类设施涂写刻画张贴悬挂“小广告”;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承揽违法违规“小广告”印刷业务。

济南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城市市容的权利,同时负有维护城市市容的义务。清除责任区内的“小广告”,由产权人或者受委托的管理人、经营人负责;实行物业委托管理的居住区,由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;未实行物业委托管理的居住区、街巷,由街道办事处(镇)负责。

单位、个人确需张贴广告或发布信息的,应按规定在公共张贴栏内规范张贴,严禁发布违反法律、法规禁止的不文明、不健康广告信息。

城市管理、市场监管、公安、文化和旅游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教育、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街道(乡镇)将加强联动,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;因清除涂写刻画张贴“小广告”造成对设施损坏的,设置人应当依法赔偿;设置人拒不清除,由设施所有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清除,清除费用由设置人承担;对涂写刻画张贴失信单位或个人,依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。

闪电新闻记者于兴涛报道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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